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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红十字会职能

发布时间:21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红十字会 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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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救灾赈济部、办公室)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救灾赈济部、办公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救灾赈济部)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宣传发展部、办公室)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救灾赈济部、办公室)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发展部)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办公室)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办公室)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