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红十字会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兵团红十字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申请获取。兵团红十字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兵团红十字会办公室
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890820 0991-2890817(传真)
邮 箱:hszh@xjbt.gov.cn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兵团红十字会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部门领取,也可以在兵团红十字会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兵团红十字会指定受理部门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兵团红十字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兵团红十字会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兵团红十字会掌握的政务信息,受理部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主动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兵团红十字会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兵团红十字会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兵团红十字会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兵团红十字会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兵团红十字会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兵团红十字会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兵团红十字会投诉。
联系电话:0991-2890820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邮政编码:83000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