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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阳光基金、小天使基金助方式及流程

发布时间:26年08月21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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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红十字会

天使阳光基金、小天使基金助方式及流程

一、天使阳光基金(先天性心脏病)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是由中国红十字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专项救助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申请方式

1.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网站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申请须知”前提下并按要求填写。

2.身份证明材料:患儿及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如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须提供患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复印件。

4.家庭情况证明材料:非农业户籍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办一级红章,模板见附表),并附申请前12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用于判断自负医疗费用是否对家庭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农业户籍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资料齐全后提交至患儿户口所在地师市红十字会。

资助标准

1.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资助5千元;

2.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资助1万元;

3.自付2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资助1.5万元;

4.自付2.5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资助2万元;

5.自付3万元(不含)至3.5万元(含)资助2.5万元;

6.自付3.5万元以上,资助3万元。

(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资助流程

1.监护人向师市红十字会递交申请资料;

2.师市红十字会初审资料;

3.兵团红十字会复审;

4.中国红基会终审及评审;

5.兵团红十字会下发《资助告知书》及公示;

6.患儿实施手术治疗;

7.患儿家属递交回执发票;

8.兵团红十字会回执资料;

9.审核通过向受助人拨付资助款。

二、小天使基金(白血病)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是由中国红十字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专项救助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

申请方式

1.登录网站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申请须知”前提下并按要求填写。

2.患儿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患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患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务处章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5.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以上资料齐全后提交至患儿户口所在地师市红十字会。

 

资助标准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资助流程

1.监护人向师市红十字会递交申请资料;

2.师市红十字会初审资料;

3.兵团红十字会会复审;

4.中国红基会终审及评审;

5.兵团红十字会下发《资助告知书》及公示;

6.患儿家属递交回执发票;

7.兵团红十字会回执资料;

8.审核通过向受助人拨付资助款。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docx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docx